白夜灯塔

采采流水,蓬蓬远春;所思不远,但为平生。

【TDKR】熊是从哪里来的(1/3 BJ)

我看到了什么!!!零秒圈有新粮了啊啊啊啊啊!太太是天使!

fatmandrill:

之前写过那篇  《是谁来敲门》的对应篇,真是拖了好久,大家可以戳进去看下EA的那篇,三发争取搞定它


基本就是一个拿羽衣有老婆的套路后被反套路的故事←这个基本设定没错




熊是从哪里来的




1、是跟着甜甜圈来的




John觉得作为一个哥谭的城市守护者,自己不该贪图甜圈圈店打烊前免费处理的那点食物,但是他不能不面对自己有一个年轻而不满足的胃,他每天“下班”回去的时候它总是会咕咕响个不停的事实。


店老板倒是挺乐意把剩余的点心打包送给这个可爱的年轻人,何况John总是在空闲时候来帮助整理店铺周围的草坪。


这一天夜里,John又一次带着店老板赠送给他三个面包圈往回走,一个粉色的,一个蘸糖的,一个果冻馅儿的,用一根丝带串着。他像珍妮那样拎着一串面包圈穿过一整片森林回家去。


不要问为什么像哥谭这样现代化的大城市里有人要穿越森林回家,既然哥谭的下水道里能有企鹅和鳄鱼,它的城市边缘为了剧情需要自然也会有森林的。


这片森林John要步行四十五分钟,期间没有灯,深夜的森林并不是漆黑的,空气是一种通透的深蓝色,明澈的月光偶尔会从树叶的间隙里洒落下来;独自行走也不是孤独的,走在树与树之间除了听见自己的脚踏在树叶上发出的响声,还时不时听见树梢或者树根旁边有什么小动物一窜而过的摩擦声,草丛里时时刻刻有虫鸣的多重奏,John有时候会随着节奏哼一小段童谣。


今天也是,John先生拎着一小串散发香气的面包圈,哼着歌走在林间昏暗的小径上,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


John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拽得趔趄了一下,差点向后栽倒。他稳住身体,然后立刻转过来。


呃……在他背后,有头熊拽走了一个面包圈。


珍妮明明被小狗吃掉了七个面包圈才发觉,童话故事果然都是骗人的。


John仍然有胡思乱想的闲情逸致。




因为那头熊——不,那个过于高大的人类,从最初的冲击中缓过来John就能很轻易地发现他只是一个过高的人而已,并不是被什么大型野兽袭击让他松了口气。这个人光着脑袋,穿着一件和气候极不合宜厚重的翻毛大衣,正背对着John,从肌肉群运动的情况能看得出来他现在在大嚼那只被拽走的面包。


他吃得很快,沙沙地咬,吞咽的时候却发出好像吞石头一样的咚咚的声音,大约是因为太干了,咽不下去。


John就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没有给这个抢他面包圈的人提供一点饮料,John的性格有点“圣人”……你懂得,好的那种,不然他也不会接手Bruce Wayne的事业了。


他从双肩背包拿出一个长柱的水杯,“呃……你是不是需要一点茶?”John问,“你尽可以吃慢点。”


然后那个人转了过来,他脸的大部分都被一只古怪的面罩挡住,让他看起来像嘴里长着钢钉的刻耳柏洛斯,随时会从口里喷出酸雾、火和岩浆,可是John想到他刚急忙忙吞下去一只甜圈圈,还是粉色的,估计现在也只好从嘴巴里喷点草莓出来了。


这个画面让John觉得很可爱,他咬住腮帮内侧的肉免得笑出声,一边把水杯举高一点,晃了晃,“先生?”


熊先生——姑且这么称呼他吧——并没有立刻去接饮料,而是盯着John看了一会。


因为身高差,他的眼睛完全垂下来,长长的睫毛覆盖在眼皮边缘,让视线都变得柔和了,突然他脱下了他的翻毛大衣,然后罩在John的肩膀上,一把裹住他。


那东西很沉,比John接触过的所有军大衣都沉,可能是因为他的长度,熊先生穿着它是一件及膝的硬派风格大衣,John穿着则是一条快盖到脚面的帐篷(?)比起长度,John更急切地感受到的是热,这件衣服好像一个罩子把他闷在里面,他的背上瞬间就出汗了。


这衣服真不是现在这个快到夏天的季节穿的,哪怕现在是吹着小凉风的夜里。


一个流浪汉?John想,他见多了没有定居点只能不分季节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的流浪汉,但是他低头小心地嗅了嗅,这件大衣并不像其他流浪汉那样散发出难以描述的味道,它散发出些许树脂和火药的味道,还有另一种奇妙的香甜味。


John不能分辨那种香味是什么,不过他感觉自己热得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能感到汗珠从胸口划下去痒痒的感觉。可当他想把大衣从肩膀上脱下来,熊先生却一把摁住他。


嗯……熊先生真的拥有熊一样的膂力,John被他牢牢钳制住不能动弹,紧接着熊先生像制造早饭会吃的面包卷一样,用大衣将John紧紧裹住,看来John就是那个面包卷里讨人喜欢的水果奶油馅儿了。


然后熊先生把这根现场制造的卷子抗在肩膀上,用单手圈住John的腰,避免他掉下来。


“等等?”John直挺挺地在一个男人的肩头上保持平衡,即使这个男人的肩膀真的和熊一样宽阔,也让他很费了点功夫才找到那个正确的支点,这可不行?John想,他试图和熊先生沟通,“先生?我们去哪儿?”


熊先生沉默地跨过一丛缱绻的文珠兰,钻入小路旁树木宽阔的叶子下,大步走了几步,就已经进入了一个John完全不知道的新天地。枝条和树叶形成宽阔圆弧型的拱顶,萤火虫如同喷溅出的花火萦绕在深蓝色的夜色里。熊先生扛着John穿过这条天然的长廊,穿过静谧的月色和夜光,把他轻轻放在一张花园椅上。John勉强保持住平衡,没有像一卷米袋一样滚到地下去,他面前还有一张同样漂亮的铁艺小圆桌,和另一把配套的花园椅,在深夜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它们都被漆成发光的银色。桌上原本蹲着一只什么动物,在夜色里John只能看清楚它灯一样发光的绿眼睛。


它显然被突然出现在这张椅子上的人类吓住了,僵立在桌上,直到熊先生开口,“Eames?”


那只动物发出一声尖叫跳下桌子逃进了草丛里,力道大的差点带翻了整张圆桌。


“Eames?”John重复。


“一只有点烦人的浣熊。”熊先生说。


以浣熊来看它的尺寸可真是太大了,John想。




“呃……我说这位……先生……”


就算是John这样每天蒙着脸行侠仗义的人,也觉得被一个甜圈打劫犯人扛到这还和一只超大浣熊面对面对视了一分钟很神奇,结果在他挣扎着想从紧紧包裹他的大衣里挣脱站起来的时候,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Bane。”熊先生重新把他摁回椅子上,“坐好,”他命令着,“呆在那别动。”


John过了好一会才明白Bane是个名字,而不是指别的什么的东西,什么父母会给孩子起名叫灾祸之源?


而现在这位Bane先生,绕了出去,过了一会扛回来一根齐根折断的路灯杆,他轻松地把那东西戳在圆桌旁,又等待了一会。


“为什么不亮?”Bane疑惑地自言自语。


——因为你拉断了电线?John腹诽。


结果Bane拍了拍那根倒霉的路灯,“我说,快点亮。”他威胁着。


然后路灯在John震惊的目光中,颤抖了几下,扑闪扑闪地亮了起来。


我应该在做梦……John想……梦里还被抢食物是因为我今晚没吃饱吗?


不幸的是这不是梦,因为心满意足地弄亮了路灯的Bane在John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坐了下来,Bane的宽度完全超过了扶手的宽度,在尝试了一下无法坐下去之后他直接把扶手的部分掰掉,然后坐了下去。


John发誓听见了椅子那几条小细腿发出悲惨的鸣叫声。


不过很快他就没心情关心家具了,Bane把剩余的两个面包圈从系着它们的丝带上拽走,又拿走了他的水杯——其实以他钢铁一般不容拒绝的力量,这种行为不叫拿,应该叫做抢走才对——然后开始吃了起来。


食物很香,裹在夜风里也满是甜甜的香气,周围现在不是深蓝的暗色了,这瑰奇的夜晚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很久,天光亮了起来,微弱的光线下一切看起来如同黑白色的默片,Bane先生则比在夜色里看起来更具有威胁性,如同一座沉默而危险的山,尽管这座山正大口咬着一只沾满糖粉的甜圈。


John吞了吞口水,他也觉得很饿了,而且很困,他辛苦工作了一天,最后一点食物是下午四点左右吃了一把伴着牛蒡的小萝卜,之后被一头不认识的熊先生夺走了夜宵,还被迫在他的大衣里做了半个钟头汗蒸。


“呃……”他想了下还是不太好意思索要Bane手上那仅剩的小半个面包圈了,因为对方看起来比他更饥饿,更需要食物,于是他提议,“先生,我能不能……”


“Bane。”


“嗯?”


“叫我的名字。”Bane要求。


“Bane先生,我能不能,”他用下巴示意了一下身上的大衣,“我实在有点儿热。”


Bane放下食物,站起身,单手握住John,把他从椅子上拿起来,真的是拿,就像一个伸长胳膊的孩子拿起一块巧克力条,然后用另外一只手剥开外面的包装。


一掀开大衣,满身是汗的John接触到还带着凉意的夜风,瞬间打了个喷嚏。


“不!等等,”他看着Bane一副觉得他会着凉想把大衣裹回去的姿势,立刻握住他的胳膊,“我真的太热了,这是因为温度差异。”


Bane带着不同意的表情审视他,John现在可以看到他长长睫毛下漂亮的灰绿色的眼睛,有一种温和的小心翼翼。


担心,而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小心翼翼。


John在这一瞬间打从心底认为Bane很温柔,也很可爱。




所以双方协调的结果是,Bane坐回去继续吃他的甜圈,John则把大衣卷了卷,抱在怀里,既可以挡风,又不会过热。


也不知道是这林间太安静,还是柔和、有节奏感的咀嚼声足够催眠,John最终伴随着晨光睡着了,越来越浓烈的日光也无法直接穿越头顶浓密的树冠,所以并没有惊醒沉睡的人。


John彻底醒来的时候是早上十点二十分,他窝在那张漂亮的椅子里,把Bane的大衣当做被子盖到胸口。Bane早就消失不见了,只留下John空的水杯在桌上,还有一把熟透的浆果,他用来穿面包圈的绸带在浆果带露水的枝叶上打了个蝴蝶结。


“童话故事,”John用手拨弄了蝴蝶结,“公主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就要回家去了。”只是这位公主可以单手把骑士扛在肩膀上,还有让人印象超深刻的肱二头肌。


John站起来,搓了搓脸,他拿起水杯的时候发现下面压着一张字条,写着“衣服,拿走”。他这才想起来看了看自己抱了大半夜的这件外套,风格非常硬派,从面料来看质感非常高级,就算John这种穷人都看得出它很贵。


他当然不能因为给别人几个免费得到的面包圈就拿走这么贵的一件衣服,John把大衣卷好,放在椅子里,然后拿起桌上的浆果,“这就很足够了,不必客气。”他大声说,四周没有人回答他,只有枝叶在风里摩挲的沙沙声。






John试图和护林员打听Bane,这种魁梧的身材还戴着面罩的男人只要看过一次就一定印象深刻,但是护林员表示从没见过John所描述的这个人,也发誓森林里不存在John所说的茶会桌椅。


John带着他试图回到原位置再找到那天夜里去的地方,但是没有成功,护林员把John丢了面包圈的事情告诉了面包店的老板,两个年长的绅士觉得这孩子一定是饿坏了昏倒在森林里出现了幻觉。


于是第二天加倍给了他甜圈和手指泡芙。


这种慷慨的馈赠让John怪不好意思的。当时没有把那件皮外套放在那就好了,他想,也许他当时应该借一下Bane的外套作为证据,再还回去。


城市里的居民,就算是流浪汉也不能一直呆在森林里,会对环境和野生动物造成生存压力。


应该尽快想办法找到他,John暗暗决定。


当然,John在寻找Bane,Bane也在寻找John。


在John不知道的森林深处,那天夜里他偶有一面之缘的巨大浣熊Eames正在和Bane进行这样的对话。


“所以这次你让这个人类拿走了你的皮草?”浣熊趴在John第一次看到他的那张桌上说,“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吃掉他顺便把皮草拿回来?”


森林动物还是遵守古老的习俗,如果他想要一个人类伴侣的话,就是让人类拿走并保留他的羽衣,当然会有误拿的情况,森林动物同样可以用偷窃或者用别的方法取回人类拿走的羽衣,恢复单身。


对Bane来说,他很享受这条规则,他甚至会引诱人类取走他的皮大衣,然后找到这个人类饱餐一顿,作为过冬之前的免费加餐。


但是这次似乎有点奇怪,John看起来一点都不肥美,而且现在还未到夏季,离冬眠的时间还很早。


“没有恶意,他看起来虽然可爱但没有什么肉。你可能得多等几个月。”Eames说。


Bane低头看了眼Eames,他依旧坐在被他“改装”过的椅子上,过了会他说:“不。”


“不?”浣熊尖叫,“你还带他来‘花园’里?还弄坏了我的椅子和花枝路灯,那是我留着和我的人类约会用的,你知道凑齐这一套多么……”


Bane把手搁在Eames面前,浣熊乖乖地把“不容易”三个字吞了下去,在Bane沉静的眼神中,浣熊先生交叠爪子,捂在嘴前。


“不是这次。”Bane说。


理解Bane总是有点困难,他说得太简短了,经常只说几个单词,又缺乏解释的耐心。但是Eames能好好理解他,Bane是森林之王,他只是森林里的无公害浣熊,明白老板的意图是基本生存技能。


“不是这次?”Eames又尖叫起来,然后立刻捂住嘴巴,“我懂了!”


浣熊击掌,“你选择了你的人类伴侣!”


Bane挑了下眉。


“天啊,你选择了这个人类,所以你准备带着一罐子蜜住到他家里去吗?”Eames问,“可是他并没有拿走你的皮大衣啊?”


Bane扫过来的冷酷眼神让Eames又一次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


TBC

评论
热度(89)
© 白夜灯塔 | Powered by LOFTER